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激发人工智能的知识创造潜力

发布者:张雨发布时间:2025-12-08浏览次数:10

编者按

       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未来五年中国发展擘画蓝图。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特别推出“圆桌笔谈”专栏,陆续编发研究团队专家老师学习体会,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学术力量。


激发人工智能的知识创造潜力

张润坤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指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并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在这一重要历史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风起云涌,人工智能作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技术力量,已经深度嵌入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在知识生产方式上的深刻变革,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一、人工智能发展与知识创造潜力的时代背景

       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些目标包括“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这些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新质生产力的形成与壮大,离不开知识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人工智能尤其是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技术,正是在这样一个历史方位上快速发展,从“信息处理工具”转向“参与知识生产和知识创造的重要力量”。并且,人工智能不能仅停留在一般技术应用层面,而必须深度介入创新攻关以及知识体系重构,在更高层次上发挥“知识生产力”的作用。

       二十届四中全会还提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并明确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这里的“智能化”不只是生产装备的智能化,更深层地涉及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产业知识结构、工艺路线设计、供应链协同方式等的重塑。人工智能在这一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超出传统意义上的工具,而是在知识生成、知识演化、知识应用等层面上,参与塑造产业现代化的新图景。

       从全会精神出发,我们可以看到,人工智能的发展和人工智能知识创造潜力的激发,与我国在“十五五”时期的历史任务紧密交织:既关系到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也关系到科技自立自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新质生产力培育以及人民生活品质提升。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人工智能的知识创造潜力,构成了中国式现代化整体布局中的一个重要维度。

二、人工智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知识创造潜力及其重要性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在这一宏大进程中,人工智能的知识创造潜力,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上。

       其一,人工智能重新塑造了经济与产业领域的知识结构。公报强调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这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不再主要依赖要素投入的“量”的扩张,而是依靠以知识和技术为核心的新质生产力。人工智能不仅能够提升传统产业的效率和质量,推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速成长,而且还能够参与形成一整套关于生产组织、价值创造、风险管理和全球协同的新知识体系,使中国式现代化的产业基础更具自主性与前瞻性。

       其二,人工智能深刻影响了国家治理和社会运行的知识形态。公报提出,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人工智能在公共政策分析、风险预警、应急管理、社会服务、城市治理等方面的应用,使我们有可能更好地把握社会运行的复杂性,从而形成新的治理知识和治理能力。人工智能不仅帮助我们“看清现实”,更通过模拟、推演、评估,为“如何行动”提供知识支撑,在一定意义上推进了治理现代化的“认知发展”。

       其三,人工智能为文化创新、教育变革和人民精神生活的提升提供了新的知识生成机制。公报提出,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人工智能在语言生成、图像创作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使知识与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并且,人工智能有望通过智能辅学、个性化课程设计等方式,改善知识获取的效率和公平性,从而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新的条件。

三、在激发人工智能知识创造潜力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

       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人工智能在知识创造中的应用,既可能为现代化注入强大动力,也可能在失控状态下造成风险。因此,在激发人工智能知识创造潜力的同时,必须自觉依据全会强调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式现代化总体部署,构建起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与治理框架。

       从知识生成本身来看,人工智能的“创造性”是双重的。一方面,它能够在海量数据之上归纳出新的内容,生成有益的假设和方案;另一方面,它也可能因为训练数据的偏差、模型结构的局限以及目标设定的不当而产生“幻觉”式的错误知识,甚至在被恶意利用的情况下沦为制造虚假信息、误导舆论与决策的工具。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技术防护,人工智能知识创造的优势就可能转化为对学术诚信、社会信任乃至国家安全的冲击。

       从运行环境来看,人工智能知识创造高度依赖数据资源和算力基础设施,而数据本身往往包含个人隐私、商业机密等敏感关键信息。一旦在数据采集、存储、调用和流动过程中出现安全漏洞,就可能触发一系列连锁风险。根据公报精神,在人工智能知识创造活动中,需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等纳入考量。

       从制度与伦理层面看,如果人工智能知识创造活动不能惠及群众或在黑箱状态下运行,就有可能形成新的“知识门槛”和“技术门槛”,使一部分群体被排除在知识创造和知识收益分配之外。因此,有必要逐步建立起一套关于人工智能知识创造的伦理规范、行为准则和治理机制,通过提升透明度、鼓励公众参与等方式,使这一新型知识生产力始终运行在有序、可控、可追溯的轨道之上。

       在具体路径上,可以从几个方向着力:一是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发展与知识创造,高度重视技术安全、伦理约束和制度规范;二是在重要领域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领域,坚持把主动权与责任牢牢掌握在人类手中;三是通过教育、培训和普及,提升全社会特别是科研人员、决策者和技术开发者对人工智能知识创造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使之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可靠工具。

       总的来说,激发人工智能的知识创造潜力并防范其潜在风险,是当下重要的现实课题。只有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前提下,人工智能这一新型知识生产力才能真正服务于国家长远发展和人民根本利益。


作者简介

       张润坤,哲学博士,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2013-2017年就读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获哲学学士学位;2017-2022年就读于复旦大学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博连读),获哲学博士学位。曾在《教学与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复旦马克思主义评论》等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